审批医疗机构
医疗机构审批流程:
一、办理条件
1、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a)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,取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;
b)取得《医师执业证书》或者医师职称后,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;
c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。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,与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一致。
2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,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;
3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,由其代表人申请;
4、个人设置医疗机构,由设置人申请;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,由合伙人共同申请。
二、办理材料
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:
1、《营业执照》或《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》或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》正、副本;
2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、副本。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,注:房产若不是医疗用途的,应有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关于允许用作医疗用途的相关证明材料;房产如属租赁,应同时提交租赁合同。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,注:资信证明书:存款金额与授信额度之和应大于投资总额;验资报告:流动资金应大于投资总额。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,包括:
a、选址的依据;
b、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;
3、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、中小学校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;(四)占地和建筑面积。(五)医疗机构选址方位图、建筑设计平面图。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
三、办理流程
申请->受理->审查->结果。
关于审批办理医疗机构的流程总体还说还是有些繁琐的。各方面的文件及流程都是不可少的,如果您在办理这方便的页面遇到问题,可详情咨询我们宝盛医疗,我们可为您解答及处理相应的问题。